2025年浙江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6月13日至23日
2025-05-28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5年度 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
2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2025年度一級建造師職 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9月20日至21 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9月20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9月20日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1日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9月21日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 水電、機電、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通信與廣電、
礦業工程等10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 業科目報考。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 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 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 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 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
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 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 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名
時選擇的級別為“免二科”)。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 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報考相應專業(增項)條件。已取得某一專業的一級 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選擇報考其他專業,報考時只需選擇《專
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增報專業”)。 (四)其他有關事項。 1.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 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 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見浙江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欄 目)。
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 選擇允許報名專業。 2.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 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
(全日制實習和成人脫產學習的時間不累計)。 3.以上“考全科”“免二科”“增報專業”的級別不可報錯,否則,會影響成績合成或造成考試成績無效。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報考“考全科”(4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 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報考“免二科”(2個科目)和報考
“增報專業”(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 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及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單位要按照《關于 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
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相 關工作。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均 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
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 行為的人員和在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
后進行網上公示,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
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核查方式。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未通過核 驗、免二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
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 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本年度 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 將視情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
已取得的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6月13日9:00至6月23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或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
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 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隨后依 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簽署承諾書、交費。其中,需要上傳相關 材料的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確認前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特
別注意,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和學歷學位驗證不通過的人員上 傳相應的證書材料后,還必須經網上人工審核通過)。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 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及時登
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 關 PDF 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
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 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2.考生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報考人員作 出承諾后,如未交費,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一旦撤回承諾,
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 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
人員必須在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經我院處理后, 才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 2.報考人員打印的“報名表”和紙質“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均須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提前做好注冊、信息維護等事宜。學 歷學位信息需經在線核查后才可用于報名。在線核查時間一般在
24小時內。特別提醒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 申請驗證/認證報告核查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學信網申請驗證/ 認證報告。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報考人員可在交費前進 行修改。交費后若需修改須聯系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處 理。 3.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考生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 費用不予退還。 4.省部屬單位的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欄目。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本人戶籍地或工作地報考。 六、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15日至1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
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處 理。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 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
每人每科60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70元。考試費 用發票獲取方式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八、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考場提供草 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其他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題 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 考試的客觀題科目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 ” 相結合的技術。各地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
要求,認真做好考點考務工作人員臨考培訓,切實加強考試現場 管理、規范考場執紀,確保考試安全。 應試人員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答題前必須仔細閱
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 域內作答。 十 、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 一 )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 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上網公 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建
設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相關人事考試機 構負責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等證書(證明) 無法核驗、免二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成績合格后,
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省建 設行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
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通
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的通
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該網 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 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2025年度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工 作 安 排
6月4日前
印發我省考務工作的通知
6月13日9:00至 6月23日17:00
網絡報名、交費
7月12日前
各市在“B/S版考務系統”中做好試 卷預訂工作
8月26日前
各市在“B/S版考務系統”中做好考 場編排工作
8月26日前
各市上報指揮班子名單
9月15日至19日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9月18日前
各市領卷
9月20日至21日
組織考試
9月22日
各市回卷
考試成績經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驗后
1.公布考試成績
2.對“采用告知承諾制”的成績合格 人員,公示10個工作日
3.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組織考后現場 核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 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
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 本人電子證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 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
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申請資格 證書郵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