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執業藥師報名時間7月3日-7月13日
來源:湖南人事考試網 2025-06-26 18:03:00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5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5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批次、專業、題型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0月18日 |
上午8:30-10:00 |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上午10:40-12:10 |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下午14:30-16:00 |
藥學專業知識(一) | |
下午16:40-18:10 |
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19日 |
上午8:30-10:00 |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上午10:40-12:10 |
藥事管理與法規(第一批次) | |
下午14:30-16:00 |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
下午16:40-18:10 |
藥事管理與法規(第二批次) |
注: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
考試設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自2025年起,各科目試卷題量調整為100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調整為90分鐘。
(二)報名屬地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的規定,原則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內的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地點
2025年度我省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將在全省14個市州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執行。
1.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2.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工作年限及其他相關要求
1. 工作年限計算到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注的“全日制學歷”或“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后續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2.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名參加考試。
3.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4. 凡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5年7月3日9:00-7月13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5年7月3日9:00-7月14日17:00。
(一)注冊和填報信息
1.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用戶信息,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電子照片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照,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進行審核處理。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
已經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無需更換照片。確需更換照片的,該項考試本人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后,報名期間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工具審核后的電子照片,到長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樓三樓湖南省人事考試院二部進行申請更換。
2. 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學歷或學位證書編碼填寫不正確將影響核查結果,請報考人員認真仔細填寫。每個報考人員最多可以添加5條學歷或學位信息進行核驗。
學歷或學位信息核查結果顯示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填報信息確認后將學歷或學位證原件與驗證/認證報告合并為一張PDF格式的圖片作為證明材料上傳;有更名或其他情況的報考人員需將證明材料合并為一張圖片一并上傳。資料上傳后等待報名屬地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
3. 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的,需在學信網下載學籍驗證報告上傳并在報名地考試機構進行登記后,繼續報考,在考試日前補充相應材料接受核查。
4.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和相關規定,全面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確認自己完全符合后,準確、完整、真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 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未確認前撤回承諾。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退出承諾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四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經考前在線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未在報名期間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網上核查的,其報名一律視為無效。
3. 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及退出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網上繳費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強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512號)規定,我省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1元。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繳費(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碼支付)。繳費完成后,確認“繳費狀態”顯示繳費成功,繳費票據為實時打印電子票據考生可根據提示進行打印并及時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確認核查前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核查通過后,不能對所填報信息進行任何修改;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放棄報名。
(四)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5年10月14日9:00 — 10月17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www.hunanpea.com)快速通道點擊“準考證打印”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任務導航欄點擊“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5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九版·2025)》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215&page=1)。
(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不得將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各科目考試均不配備草稿紙。
(四)本考試考場實施封閉管理,每個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應試人員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試人員可提前交卷。
(五)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極點五筆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
(六)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利用“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中的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機考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七)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八)在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
(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
1.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5年11月下旬發布,考生可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www.hunanpea.com)在“成績發布”欄中查詢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任務導航欄點擊“成績查詢”。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登錄“湖南省人事考試院”公眾號(手機微信客戶端搜索“湖南省人事考試院”公眾號后關注)點擊“考試服務”進入“資格考試”中的“資格考試成績復查”申請登記,逾期不再受理;復查結果下達后,按照申請登記的步驟進入“資格考試成績復查”頁面,在“申請記錄”中查詢。
2.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六、監督監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三)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上傳的資料長期保存,無論什么時候,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及其他相關權益。失信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記入個人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證明)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紙質證書如發生遺失、毀損等將不再補辦,請妥善保管。
(二)電子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